来源:潮讯网 近日,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成功仲裁了一起饮酒致人事故侵权纠纷案。经调查,死者刘某某与3名朋友在一家餐厅见面吃饭,大家喝酒聊天。凌晨四点左右,四人吃完晚饭。刘某在聚餐时被朋友送到社区单位门口,然后离开。回家后,朋友通过短信询问刘某是否在家,刘某回复“在家”。然而没过多久,饮料们就接到了公安部门的电话,通知他们刘某意外身亡。突如其来的坏消息让一家人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。处理完后事后,家属认为酒某没有安全护送刘某某回家,确保刘某真正安全,遂将三酒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各种损失20万余元。在在调解初期,双方感情上存在矛盾。家属多次在法庭上痛哭失亲之痛,坚称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;而三名同饮者则认为,刘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回应了“回家”的信息,应该为自己承担责任。由于分歧巨大,调解工作陷入僵局。为了妥善解决矛盾,法官安排双方多次沟通。一方面,他耐心倾听家属诉求,提供情感疏导;另一方面,结合《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向被告说明了同饮者未履行合理陪护、看护义务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。法官反复翻译清楚法律后耐心介入经编辑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:三名同伙共付给家属7万元,案件部分款项当场支付。家属接受了调解结果,一场原本可能升级的纠纷得以顺利解决。 特别声明:以上内容(如有则包括照片或视频)由自媒体平台“网易号”用户上传发布。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 注:以上内容(包括图片和视频,如有)由网易HAO用户上传发布,网易HAO为社交媒体平台,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